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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定”专题

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发布日期:2012-12-31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苍南县编委办 字号:[ ]


根据《中共温州市委办公室 温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苍南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温委办〔201146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重新规定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是县政府派出机构,机构规格为正科级。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本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制度及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对全县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管;履行县发改委委托的涉及招投标综合执法职能。

(三)负责对各行政监管部门履行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情况的监督、协调和考核。

(四)负责县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审专家库的建设和管理;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评审专家的评标行为进行监督、考核;负责牵头组织对招标代理中介机构的选定和考评。

(五)制定有关公共资源交易的管理规则和办理流程。

(六)协调、督促各行政监管部门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出现的各种争议、纠纷、举报、投诉和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

(七)负责公共资源交易违法违规行为信息的收集、管理和发布工作;负责对投标人信息库的建设和管理。

(八)指导乡镇公共资源交易工作。

(九)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2个职能科室:

(一)综合科。协助办领导处理、协调日常政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档案、文印、保密、宣传、政务信息、统计、会务、接待和后勤保障等工作;牵头组织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协助领导做好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资福利、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教育培训、计划生育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办机关财务工作。

(二)业务督查科拟订并监督实施公共资源交易各项管理制度、实施办法;负责监督检查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执行情况;负责中心公共资源交易过程的综合监管,对重大项目参与全程监督;负责对建设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及建设工程应公开转邀请招标方式的核准工作负责对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标(采购)文件的审查工作;负责对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审专家和专家库的建设、管理和考核工作;负责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的管理;负责对投标人信息库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情况的汇总、统计和分析等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对招标代理中介机构的选定和考评工作;负责行政监管部门履行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情况的督促、协调、考核;协调、督促各行政监管部门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出现各种争议、纠纷、举报、投诉和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指导并监督检查乡镇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三、人员编制(略)

四、其他事项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科级。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

(一)主要职责

负责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资料受理、审核、信息发布、组织开评标、中标公告发布、政策咨询等工作;负责建设工程项目交易证的申请、审核和发放工作;编制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标文件;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审专家库的使用和维护工作;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保证金的收退和管理工作;负责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现场踏勘工作;负责县政府信息公开点工作;承办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5个职能科室,另设县龙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延伸:

    1.计划财务科。负责做好中心财务工作;负责各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投标保证金、建筑业企业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的收退和管理工作;负责交易服务费、席位费的收取和管理工作。

2.信息管理科。负责中心网络的完善和日常维护工作;负责统一发布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相关信息;做好公共交易信息汇总、分析和存档工作等。

3.工程项目交易科。负责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的招标申请登记、投标信息受理、交易证办理、中标候选人公示等工作;负责对招投标各方和中介机构进场交易资格的登记、检验等管理工作;负责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活动过程的现场跟踪服务等。

4.政府采购科。负责受理政府采购的申请以及供应商的报名、审核等相关工作;负责拟定集中采购招标信息和采购结果公告;负责组织集中采购活动,同时接受委托对非集中采购项目进行代理采购;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代理协议,负责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和监督合同履行,负责组织对政府采购项目的验收及售后服务的跟踪管理;负责对进场交易的分散委托采购项目进行业务指导;协助有关部门调查政府采购投诉事项等。

5.土地及产权交易科。负责组织和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投标人或受让人的资格审查工作;负责国有产权交易的受理申请、报名登记、审核工作;负责拟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和国有产权交易信息、公示和成交公告;负责办理和组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负责受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和国有产权交易有关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统计和归档等工作;负责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和国有产权交易确认工作等。

    6.县龙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龙港镇范围内涉及工程建设、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等公共资源项目的交易活动。

(三)人员编制(略)

五、附则

本规定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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