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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定”专题

苍南县体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发布日期:2012-12-31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苍南县编委办 字号:[ ]


根据《中共温州市委办公室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苍南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温委办〔201146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重新规定苍南县体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县体育局是主管体育工作的县政府直属事业机构。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国务院、省、市、县政府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强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的职责;加强体育公共服务,促进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全民健身的职责;加强公共体育设施规划、建设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省和市有关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起草有关体育行政(行业)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经审定后组织实施。

(二)推进全县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制订全县体育发展战略,编制体育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协调区域性体育发展。

(三)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

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组织开展国民体质监测。

(四)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工作,指导协调体育业余训练和体育竞赛,负责全县体育业余训练重点项目布局。

(五)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推进青少年体育和加强体教结合工作。

(六)培育、发展体育产业,研究制订体育产业和经营活动的政策,归口管理体育市场。

(七)负责全县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依法管理健身气功。

(八)协助体育彩票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负责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九)组织和指导体育宣传、法规、科研和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十)负责体育干部和体育专业人才的培训工作,加强体育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

(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体育局设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局机关科室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工作计划制定、督查督办、信息综合、新闻宣传等工作;做好机关文电、秘书、档案、机要、信访等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其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职称评审、计划生育、老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及其所属单位的外事工作,指导、协调和管理全县体育系统涉外的有关体育工作;组织开展体育对外交流与合作;协调开展体育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拟订全县体育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草案;编制全县体育设施建设规划;制定局系统的基本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全县体育事业综合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和指导所属单位的财务工作;监督管理局系统的国有资产;负责县级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体育彩票公益金的监督管理。

(二)群众体育科(行政审批科)。拟订群众体育发展规划草案;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指导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实施;负责全民健身设施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群众体育科研工作和群众体育单项协会、行业协会的工作;指导全县各级各类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建设;承担县体育总会的日常工作;对社会健身气功进行业务管理。负责拟定和实施本部门行政审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及审批标准;负责本部门行政许可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核、许可、审批、服务及相关事项的备案等工作。协调体育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拟订地方性体育规范性文件草案;指导、组织法制宣传教育和行政执法工作;承担行政诉讼及其他法律事务;研究体育产业发展状况,拟订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全县体育市场稽查,依法开展体育经营活动的管理和监督;负责体育经

营管理人员的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

(三)竞赛训练科。拟订全县竞技体育发展规划草案和体育竞赛管理制度;制订全县竞赛计划、规程、制度;组织重大比赛备战和参赛工作;组织协调全县综合性运动会和竞赛工作;负责全县教练员、裁判员的管理、培训;指导协调竞技体育科研工作;拟订全县青少年体育工作发展规划草案、青少年业余训练管理制度;对全县体育业余训练进行布局;负责指导全县体育特色学校和阳光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等建设;指导开展青少年业余训练及相关活动。

四、人员编制(略)

五、其他事项

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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