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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县编委办2014年度1-6月“十大项目”完成情况表

发布日期:2014-08-06访问次数: 字号:[ ]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工作计划及目标

权重

1-6月项目完成情况

任务未完成的原因说明

1

推进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工作

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坚持“职权法定、简政放权、权责一致、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原则,开展政府部门职权清理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推进行政权力公开规范运行,推动“有限、有为、有效”的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1-3月,参加省级组织培训会议,做好前期准备等相关工作。

  4月底前,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印发工作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及业务培训,4月底前完成部门单位权力事项的梳理工作。

  5-6月,按照简政放权、转变职能的要求,开展职能清理初审工作。

  7-10月,完成权力清单的二审、三审工作,经县政府研究确认,向社会公布权力清单。

  1112月,总结完善。

25%

  印发《关于成立苍南县政府部门职权清理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和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苍委办〔2014〕26号);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县级部门职权清理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苍政办〔2014〕46号);

  44日召开全县政府部门职权清理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工作动员大会暨培训会;

  截至4月底第一阶段梳理上报工作已基本完成,全县列入梳理范围的45家部门(单位)共梳理出行政权力7246项。

  截至6月20日,苍南县政府部门职权清理推进权力清单制度“一回”工作全部完成,经过初审、复审、“一审”终审,共提出修改完善建议4668条。

  截至6月底,部门针对“一回”反馈意见进行研究,形成“二报”。

2

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稳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进一步推进部门机构整合优化,理顺管理体制机制,重点围绕卫生、计生、工商、质监、食药等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认真做好改革方案制定、部门“三定”、机构编制优化调整等实施工作。

  1-6月,根据省市工作部署,做好市场监督管理局“三定”等工作,结合苍南实际,研究提出县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工作安排的建议意见,报县委、县政府审定,认真做好机构改革等相关工作。

10%

  ①印发《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

  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的实施意见》(苍政发〔2014〕10号)。

  ②经过多次与市场监管局沟通、协调,结合苍南实际,6月27日拟订《苍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征求意见稿)报县委、县政府审定。

3

深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还政于政”改革。进一步深化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创新管理方式,优化结构布局。积极配合推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

  1-6月,进一步完善两个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配套文件。

    1-12月,结合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和政府机构改革,积极稳妥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还政于政”改革。深化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全面梳理全县公办中小学校,根据事业发展重新核定教职工编制,推进职责相同相近事业单位的整合工作。做好政府机构改革中,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整合归并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中介服务机构改革等工作。

5%

  ①进一步完善《关于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和《关于创新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等2个文件材料,并征求有关领导意见。

  ②撤销县清洁家园行动办公室,其职能按照“还政予政”由县环保局承担,原承担清洁家园工作的人员编制归入县环保局,印发《关于美丽浙南水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机构设置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苍编〔2014〕1号)。

  ③调整苍南农业对外综合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浙江苍南台湾农民创业园管理委员会)机构设置,与马站镇实行“区镇合一”,不再增挂浙江苍南台湾农民创业园管理委员会牌子,撤销浙江省苍南农业对外综合开发区管委会原内设机构和下属事业单位,印发《关于调整浙江省苍南农业对外综合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浙江苍南台湾农民创业园管理委员会)机构设置的通知》(苍编〔2014〕2号)。

  ④为进一步优化校网布局,重新核定教职工编制,核减事业编制689名,印发《关于核定全县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的通知》(苍编办〔201416号)。

4

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工作部署,清理整顿和整合行政执法主体,推进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和执法力量下沉,特别是开展乡镇综合执法;着力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问题,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

  3-10月,根据市里统一部署,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行综合执法的实施意见。

    10-12月,根据市里统一部署,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深化乡镇综合执法体制改革。

5%

  当前这项工作处于调研阶段,评估龙港镇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成果。

5

深化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工作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加大政府部分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的力度。

    1-12月,根据市里统一部署,继续深化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等相关工作。

5%

目前正在进行职能梳理调研。

6

严控机构编制,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

  坚决落实中央关于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要求,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的要求,建立和完善机构编制动态调整机制,以实现机构编制资源效用最大化。

  1-12月,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实施机构编制宏观调控和动态调整,实行总量控制,加大跨部门、跨系统调剂编制的力度,盘活存量,用好用活现有编制资源,用于保重点、保发展、保民生等急需领域,以实现机构编制资源效用最大化。

10%

  ①印发《关于调整浙江省苍南农业对外综合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浙江苍南台湾农民创业园管理委员会)机构设置的通知》(苍编〔2014〕2号),核减编制12名。同时,根据当前“五水共治”、服务“三农”等重点工作,核定原苍南农业对外综合开发区服务中心3名事业编制划转给县农业技术推广站(县农业站、县土壤肥料工作站),5名事业编制划转给县水乡建设促进中心。

  ②根据现有师生的现状和教育发展的实际需求,重新核定教职工编制,核减事业编制689名,印发《关于核定全县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的通知》(苍编办〔201416号)。

  ③截至6月份,核减事业编制693名,坚决落实中央关于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要求。

7

深化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

  在之前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扩大试点范围,推进主管部门向试点单位放权,进一步落实法人自主权。

  4-10月,在我县重点领域扩大试点范围,确定新增试点单位,开展试点工作。

  11-12月,总结试点经验,提出下一步工作思路

10%

  4月初,到文化系统就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进行调研,确定苍南县文化馆作为县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单位即县文化系统首家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单位。

  4-6月制定了《苍南县文化馆理事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提出理事会组成人选建议方案,草拟理事会章程和相关配套制度草案;

  66日正式挂牌成立苍南县文化馆理事会,召开了理事会第一次全体理事会议,讨论通过了理事会章程和《苍南县文化馆理事会工作报告制度》、《苍南县文化馆理事会决策失误追究制度》、《苍南县文化馆理事会信息公开制度》和《苍南县文化馆理事会绩效评价制度》等相关配套制度;对理事会内部工作进行了分工;苍南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授权苍南县文化馆理事会管理苍南县文化馆,理事会正自主有序运行,章程和配套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8

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综合约束和业务协同机制建设

  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管理与组织管理、人社管理、财政预算等综合约束机制,推动实名制业务协同建设和数据应用,全面推进空编使用核准、出入编管理等各项制度的入轨运行。

  1-6月,与组织、人力社保、财政等部门沟通协调,强化机构编制管理与组织管理、人社管理、财政预算等综合约束机制。以实名制管理系统为平台,积极推动业务协同建设,在用编、进人、工资审批、社保办理、经费预算等关键环节形成一个完整的循环链。

  6-12月,建立健全各部门(单位)的机构编制沿革台账,进一步做好实名制数据库数据的动态更新、维护工作,推进实名制空编使用核准、出入编管理等各项制度的入轨运行。协调建立与人力社保、财政等部门数据比对机制,推进实名制数据库数据应用工作。指导督促各部门做好实名制数据库的实时更新和维护运行工作,确保数据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10%

  严格执行苍编办〔2013〕40号文件,机构编制部门与组织、人力社保、财政等部门建成机构编制管理与组织管理、人社管理、财政预算等综合约束机制。

组织、人力社保部门根据《苍南县机关事业单位空编使用核准单》,按干部人事有关规定录(聘)用、调配人员;根据机构编制部门提供的人员入编、出编记录办理工资审核、社会保险等手续。财政部门根据机构编制部门审定的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数据和组织、人力社保部门核定的人员工资标准,编制预算、核拨经费。

9

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开展“三严”专项

行动

  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政策法规宣传,核查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员情况,督查各部门控编减编、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干部等情况,促进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严控财政供养人员,严禁超编进人,严禁超职数和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

  1-12月,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政策法规宣传。

  1-12月,严格空编使用和中层领导职数使用核准制度,严禁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严把人员“进口”关。

  6-12月,按照中央和省市要求,核查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摸清各部门现有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情况,特别是财政供养人员情况。督查各部门控编减编、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等情况,及时查处和纠正各类违纪违规行为。

10%

  1、结合全县机构编制工作暨年度报表统计工作会议、编办网站,进行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政策法规宣传。

  2、严格执行苍编办〔2013〕40号文件《关于印发<苍南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机构编制部门负责制定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相关配套制度;核准编制和中层(股级)职数使用计划。

10

编外用工

管理

  研究制定苍南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根据我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的现状,拟订规范管理的政策,对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实行计划管理,严格审批程序,依法保障权益,有效降低行政成本和法律风险。

  1-3月底前,做好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人员总数的统计。

  4-12月底前,加强与纪委、组织、人社、财政、监察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和协调,拟订《苍南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充分征求各方意见,修改完善,提交县委县政府审议。

10%

  13月份完成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人员统计。

  25月份草拟《苍南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35月29日,县府办牵头召开协调会,征求纪委、组织、人社、财政、监察等职能部门意见。

  46月份征求教育、卫生等10家主管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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